合伙
代表处于清盘中的一家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就一起不公平优惠索赔诉求为其提供辩护。
代表一家因一项500万美元的公司间贷款而陷入股东争议的公司处理相关事宜。
代表一位与其合伙人共同向一家会计公司注资约港币1亿元的投资者处理其合伙人潜逃香港后的相关事宜。
破产
代表一家根据《公司条例》第228A的规定而清盘的私营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处理相关事宜。
代表一家申请由证监会清盘的上市公司处理相关事宜。
代表一家破产公司的受托人处理根据《破产条例》第49条(以低于一般价值而订立的交易)和第50条(不公平优惠)规定提起的港币3000万元的索赔诉求。
代表一家银行申请将一家公司清盘,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以任命该公司的清盘人。
代表信贷委员会申请人和成员处理潜逃香港的债务人的破产问题。
破产
公司
代表一家中国银行就香港若干信用证有关的两项诉求提起上诉。虽已就该等信用证进行谈判,但相关付款被中国一项法庭命令制止。
代表一家中国银行,就信用证金额与受益人和供应商约定的减少金额之间的差额提起的相关索赔为该银行提供辩护。
代表一家国外银行,就中国法庭关于其商议的信用证而发出的停止付款命令为其提供建议。
代表一家中国银行,就针对其提出的4.1亿美元的索赔和若干取证请求为该银行提供辩护。
代表一家联合银行对在中国拥有资产且贷款超过7000万美元的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进行清盘。
在担保的前提下,就针对中国一家银行提出的900万美元的索赔为该银行提供辩护。
代表香港一家银行处理有关中国两家银行签发的若干信用证问题而在香港提起的两项诉讼。该等诉讼主要关于哪些停止付款命令是由中国法庭发出的。
代表一家在中国香港和大陆运营的海外银行,就其因人民币下跌而遭受的外汇损失索赔诉求提供建议。
代表另一家在香港运营的海外银行,就其发出的确认函有关的信用证纠纷问题向其提供建议。
代表一家在中国香港和大陆运营的海外银行,就其向一家香港上市公司提供贷款中涉及的反洗钱问题为其提供建议。
公司